(1)家乡民政部门(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用黑色或深蓝色墨水笔书写,切勿用圆珠笔或有涂改。只有村或社区的公章无效)一份;
(2)家长承诺书一份,由家长签字。承诺书模板请见附件3。
就学地贷款工作将于10-11月开始办理,到款时间为下一年度,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就学地助学贷款:如需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请来校时准备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