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迁移证明

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户口迁移证明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7:09:00 解决时间:2018-12-07 11:38

满意答案

2.户口迁移证明

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以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户口迁移证不准涂改。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除MBA)、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入学报到时未申报户口迁移的新生,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再办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07 11:38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