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证件和证书
每位新生须携带: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硕士研究生新生须带本科毕业证书(同等学力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新生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
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可以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时请注意检查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户口迁移证不准涂改。
录取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学院、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在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经贸管理学院(除MBA)、人文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请写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浙公通字[2008]82号文件)规定,入学报到时未申报户口迁移的新生,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再办理。
3.党(团)组织关系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浙江省内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浙江省外考生的接收单位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入学时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总支),由学院党委(总支)统一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
研究生团员组织关系均转至“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4.照片
本人近半身脱帽正面一寸照五张(同一底片)。
5.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
2016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课程可申请免修,免修条件为:参加CET-6考试,取得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入学以后根据学院相关通知,凭原始成绩单申请免修。
6.日常用品
日常用品自备。学校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立床上用品销售点,供新生选择购买。学生也可自行采购。
7.缴费
需缴纳费用见附件2-1缴费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