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类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016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适用于中职生源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