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全面实行收费制度,2016年继续执行该制度。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全日制(全)培养、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国家助学金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学校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管理办法与国家助学金相同。
学校设有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非定向就业的在校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年,奖励比例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100%。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一。
表一 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标准和比例一览表
类 别等 级奖励标准奖励比例博士生一等18000元/年20%二等14000元/年30%三等10000元/年50%
研究生获得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的总年限,不超过其基本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
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30000元。
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岗位,即:研究生科研助理(简称“助研”)、研究生教学助理(简称“助教”)和研究生管理助理(简称“助管”),简称“三助”。鼓励研究生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学校资助。
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
上述政策的执行以学校文件为准;若有调整,以上级公布文件为准。
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