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总分(满分600分)的30%,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根据各运动项目生源情况、组织运动队需求等因素,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分值高者优先录取。
4.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体育专项考试成绩不及格,有考试违纪行为者,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体育专项考试期间使用兴奋剂者。
2016年浙江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