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交费、现场确认,院系将资格审查表交研究生院核准后。由研究生院为审核通过的学生编制学校学号,并将正式学生的数据从国家平台转入浙江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简称学校平台)。
2.研究生院会同学院(系)为学员委派班主任,组建班集体,开展校史校风、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等始业教育。
3.院系按照研究生院审核后的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开始时间及具体上课时间,由所在院系进行安排,课程学习遵守培养处关于课程学习的规定。
4.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由学校发放“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结业证书”。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2016年拟招收同力申硕学员专业目录和院系联系方式.xls
2、附件22016同等学力报名操作指南.doc
3、附件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常见问题解答.doc
2016年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新生招生报名及课程学习提交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