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含入学考试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评出考生综合分数:
综合分=(考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根据导师接收名额和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申请硕转博生按复试成绩录取。
复试专业课成绩不合格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根据浙大发研〔2010〕61号文件,每名导师每年招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由于导师招生名额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优秀考生,可调剂给本专业的其他导师。没有导师可以接收的博士生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并严格审查,拒绝邪教。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将在开学后组织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的复查。对在政治和业务上不符合博士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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