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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2016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新生入学须知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9 13:45: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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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可以帮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高8000元/年。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由政府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长不超过20年。

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务必如实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附有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民政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借款人借款申请说明(写明家庭经济状况、贷款意愿、还款意识体现——还款承诺、诚信认识等);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借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4.借款人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5.家长意见书(督促按时还款,家长本人签字);6.借款人户籍证明。以上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上述材料在报到注册后交至所在分院相关负责老师处。

(二)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学院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评定后还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 2017-05-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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