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提前招生改革试点,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0055(浙江代码)
13002(国家代码)
第三条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16年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350名(其中普高生250名,中职生100名),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 业招生计划(名)学制(年)考生类别会计25三普高(文理)15三中职(财会类)工商企业管理25三普高(文理)10三中职(商业类)酒店管理30三普高(文理)10三中职(旅游服务类)老年服务与管理40三普高(文理)15三中职(商业类)电气自动化技术35三普高(文理)8三中职(计算机类)7三中职(机械类)计算机信息管理20三普高(文理)10三中职(计算机类)社会工作10三普高(文理)国际经济与贸易30三普高(文理)10三中职(外贸类)民政管理15三普高(文理)7三中职(商业类)文秘20三普高(文理)8三中职(文秘类)
第七条 报名条件:凡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或统考的相关职业技能成绩,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我院。
第八条 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报考流程和时限: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登录我院提前招生网(http://61.153.42.13:8005),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填写并用A4纸打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表格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
(二)材料递交: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
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
(三)资格审查:学院招生就业办根据申报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四)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23日(周六)8:00-16:30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原件、素质特长(获奖证书等)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初审核对工作。
备注: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第十条 报名缴费:
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须在报名截止2016年4月17日前将报名费汇款至我院银行帐号或到我院计划财务处现场缴费。
户 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工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汇款用途:提前招生报名费(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和报考专业)
备 注: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缴费回单
2016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