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于2016年4月23日(周六)8:00-16:30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原件、素质特长(获奖证书等)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初审核对工作。
备注: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所交材料及报名考试费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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