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高考一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
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A7A8A9A10A11A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分科类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