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原则
1.具有本科学历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2.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剂,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个别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跨学科门类进行调剂。
3.跨专业调剂时,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未参加数三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4.初试成绩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5.学术型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也需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线。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调剂流程
1.学校和各学院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校内调剂考生经过教育部系统进行调剂。
3.教育部系统操作程序:
浏览考生信息→选择调剂考生→与考生电话联系确认调剂意向→将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发送复试通知→查看考生是否接受复试→追踪接受我校复试考生的动态,如果继续接受外校复试,应联系考生本人,确认复试意向。
如果接受申请其他专业调剂的考生,应通过系统先将考生调剂志愿解锁,待考生填写正确的申请学院与专业志愿后再执行以上操作。
4.招研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申请材料,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6.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在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2016年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