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11日前按报考项目填写好《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游泳项目报名表》(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乒乓球项目报名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2016年3月11日(以考生当地邮戳为准)前用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寄达浙江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注意保存好相关材料原件。
①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与报名表上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请注明姓名);
④所在中学提供的高中学历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具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须提供与高中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等证明材料);
⑤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⑥2013年9月及以后取得的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获奖证书(运动成绩)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⑦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秩序册封面及相关页复印件(须经所在省市竞训职能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初审:我校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报名人数和考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2016年3月21日之前在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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