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政策A:考生2016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录取政策B:考生2016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终模拟提档线以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参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8日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测试入选考生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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