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学报到后,学校和选培办组织对新入学国防生进行复查复审。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健康状况及协议签订情况等。复查复审合格者,经武警部队批准后,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并填写《国防生登记表》。复查复审不合格者,不予确认国防生资格,其中符合学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以转为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2.国防生统一安排在民商经济法学院培养,教学计划与学校同专业的普通学生一致,并由武警选培办组织安排日常军政训练、到部队见习代职等实践活动。学校负责国防生的教学、管理、医疗和毕业资格审定等工作。
3.国防生在标准学制(四年)内,未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内容、军政训练未达到合格要求或因个人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被武警部队取消国防生资格的,学校亦对其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
4.国防生毕业后分配到武警部队基层岗位,办理相关入伍手续,确定职级待遇,建立健全组织、供给、医疗、保险等关系。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武警国防生管理及培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