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报考资格审查”和“照相”两项内容),否则报名无效。
1.报考资格审查
在资格审查处,考生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报考资格审查。需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11月12日前可在中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请考生提前认真逐项核对此表中报名信息,确认后在信息表右下角签署姓名及日期。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2)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3)学历证书原件(往届毕业生)或学生证原件(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4)未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现场确认。详见《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注意事项》(附件1)。
(5)户口在北京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户口不在北京但工作单位在北京的非应届毕业生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工作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工作证明”格式不限,须加盖公章,要求注明考生姓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凡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工作证明的,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注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政法大学考点参加考试,不必提供户口或工作单位证明。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样表见附件2)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在校研究生报考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公章)。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该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身份证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与毕业证书中不符者,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在其报名信息表上盖章。
2.照相及交报名表
考生到照相处将已审查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交给工作人员、刷身份证采集电子照片。
注意:照相完毕后,报名信息表留存照相处,现场确认流程结束。请考生迅速离开,不要逗留。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考点在昌平校区设立报名站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以研究生院网站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