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2两款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仅限单打、双打)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3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2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2016年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