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名单的确定
我校通过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
(2)报到
新生报到时,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学费
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
(4)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培养终审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具体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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