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成专业考试考生,根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兼顾男女适当比例、专业、行当和成绩择优录取。
2、凡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在2016年7月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寄发录取通知,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报考材料不退。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市中专毕业证书;新生入学后的各种待遇,按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4、各种考试证明文件不得遗失、涂改、转让、伪造。如发现有作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
5、北京籍学生原则一律走读,不住宿。
2016年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三年制班几项规定、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