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结束5个工作日后,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公示7个工作日(请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关注我校网站上的公示信息),对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考生,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学校根据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成绩。学校将依据入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取名单(但是学生的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山东省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次录取分数控制线),并报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形成录取名单,直至完生计划。如果此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山东省统招计划。综合评价已录取的学生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做退档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综合评价录取及专业安排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