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均进行公示。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6年4月上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6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学院的复试内容,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2)报考其它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