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1.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学术型硕士生标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专业学位硕士生标准。
2.博士研究生
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博士生标准。
(二)住宿费
住宿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三)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我校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