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则制定和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研究生处处长、专业点所在院、系(部、所)负责人、外语教学研究中心负责人及学院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
2、各专业点所在院、系(部、所)组成一个有3到5名专业指导教师参加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专业方面的复试工作。
3、各招生专业点所在院、系(部、所),按要求在指定日期内制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要求和方式。研究生处将综合确定的复试标准和方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将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向复试考生公布。
4、由学校外语教学研究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教师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负责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5、学校将由监察审计部门牵头组成巡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现场巡查,复试专业笔试、专业及英语面试过程,必须按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2016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