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高校专项计划形式被我校录取的优秀考生,学校给予一定的资助、补贴:
(一)奖学金
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50标准分的,给予全额奖学金(即免除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高考分数超过(含)其生源省份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0标准分的,给予半额奖学金(即在我校本科就读期间学费减半)。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向招生办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奖学金。若学生入学后出现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发生违纪行为等,则自当学年起取消其奖学金;若无不及格及违纪行为,则于下学年初发放上学年奖学金。
(二)交通补贴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产生的户籍地至我校的往返路费,凭车票按照我校财务制度予以报销,考生须于2016年10月31日之前至招生办公室办理。
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高校资助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