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考生的录取,由我校在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总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分数排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情况下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我校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专业确定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布设定专业级差,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以后各专业志愿级差均为1分,级差分计入总分后进行排序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分数相同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分数排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满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已录满情况下不予录取。
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我校注册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请有关部门查究。
七、培养费用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培养费和住宿费。
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培养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标准者,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所学专业毕业证书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新生入学注册后,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达到第二学士学位生毕业标准者,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发给所学专业毕业证书并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九、附则
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其他未尽事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六月七日
2016年中国矿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