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各报考学院报到时需提交①“报到流程单”(到研究生院报到时领取);②“政治审查表”(请进入“江苏省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填写);③普通招考考生另须提交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保管部门或者原学籍单位公章);④报考定向就业培养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以定向就业培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证明”(寄送报名材料时已经提交过证明的此项忽略)。
2.“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须本人按招生简章要求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研究生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3.逾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考生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以复试录取结束后十天为准,受理举报部门为校纪委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举报渠道:监察处电话0516-83590270,研招办电话0516-83885990,电子邮箱:cumtyjsy@***.cn
5.考生如有疑问,请致电0516-83885990咨询。
附件:中国矿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资源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矿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力建学院、深部岩土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机电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信电学院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管理学院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文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安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电力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环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计算机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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