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
2、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各项目复试具体内容、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可参考附件2。
3、体检、政审合格后,以总成绩为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逾期不参加复试或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全部真实资格审核材料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核者;
(5)不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者。
5、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6、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外校调剂。通过复试的考生录取名单会在中丹学院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