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接收名单。
2.收到通知的学生及时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与我院招生负责人完成网上互动操作。
3. 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硕士。
5.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拟录取推荐免试生须向我院提交大学本科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我院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同步调档、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