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n,公共微信号:cugyzb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7-67884345,邮箱:jdtao@***.cn。
报考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2016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推免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