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路)881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软件技术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软件工程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长春工业大学网络工程技术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动漫制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与长春师范大学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800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影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汽车电子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会计专业与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财务管理专业联办“高职-本科3+2”应用本科衔接计划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800元;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宜男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可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2016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