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递交申请
通过网上与现场两种方式进行填报入学考试申请书,申请表格在光电工程学院网站主页下载。
(二)申请初审
长春理工大学与圣彼得堡国立信息技术机械与光学大学《光学工程》硕士学位教育项目联合招生委员会对递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次审核,审核学生递交的文件是否合格。
(三)入学考试
通过初次审核的学生可以参加在长春理工大学组织的项目入学考试,主要考核学生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学习的专业水平和意志品质。考试工作由长春理工大学具体负责组织,以笔试的形式在长春理工大学进行,笔试题目由中俄双方教师共同协商确定。
考试内容包括工程光学、光学设计、光学制造、光学测量、激光原理、光电检测技术等知识,试卷需用英文答题。
(四)录取具体方式
本项目学生的录取需要中俄双方联合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合格的候选人需具备:
1、具有光电工程领域大学本科水平或符合俄罗斯教育法规定的同等水平;
2、 成功通过入学考试;
3、具有本科毕业证,并提交成绩单。
(五)学生注册
本项目录取的学生需要于8月25日之前缴纳学费。在收到学费之后,长春理工大学和圣机光大学同时为学生注册并建立学籍档案。
2016年长春理工大学中外合作考核、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