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科目可任选的专业的考生需与学院联系确定复试笔试科目。
2、研究生录取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别。非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关系入学后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可取得就业派遣资格。定向就业考生档案可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需于4月10日前将本人及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单独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点击下载)。
3、录取名单公布后,被录取的空军国防生到长春理工大学空军选培办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他兵种国防生持选培办证明到研招办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其他考生如有特殊原因可于4月10日前到研招办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点击下载)
4、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国家相关照顾政策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0日前到研招办申请。
5、推荐免试考生应在入学时提交推免入学审查表(点击下载)
6、春季北方气候多变,请考生注意提前查看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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