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生。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2016年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