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组织复试。(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在校期间各类获奖、资格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复试期间考生须到我校校医院体检。
2016年长春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组织复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