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达到培养目标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政治表现、专业水平、军事素质和身体心理状况符合有关要求,由武警部队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协议定向派遣到武警内卫、水电、交通等部队工作。
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一般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警衔。
我校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可推荐免试或者报考研究生。报考时,国防生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驻校选培办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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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16年长安大学国防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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