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综合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中学推荐(须出具毕业高中署章、校长署名的推荐函),并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考生;
(5)同意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愿意与我校合作单位签订订单培养协议的考生。
以上考生须在7月20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有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我校审核,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2016年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高注册招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