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实行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1)先分数后等级: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选测科目考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2)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配专业。
(4)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其专业级差为0-3分。
2016年扬州大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普通专业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