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江苏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纪检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齐全。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专业考试违纪由我校做成绩处理并上报违纪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违规行为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任何一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将不再参加体育单招录取。
5.监督电话:0514-87971822
2016年扬州大学武术与民族传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