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除特殊专业外,大一学年学习结束后,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20%以内的学生允许自愿申请调整专业。其中,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15%的学生允许在全校范围内调整专业,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前16%至20%的学生允许在学院内部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