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学院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硕士、本科。云南中医学院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2016年云南中医学院本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