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本人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学校公布的成绩复核申请期限内,向招生处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时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与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一并上交或传真至学校招生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学校受理考生申请后,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三)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不受理考试违规取消成绩科目的复核申请。
(四)成绩复核中发现有误的,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程序改动成绩。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成绩复核申请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