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2级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教育、、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思想品德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违法违纪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五)文科、理工科学院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艺术学院、体育学院、申请卓越教师项目、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30%。专业课平均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提供的为准。
(六)同等条件下,专业课平均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推荐。
(七)体育专业(有突出贡献的高水平运动员除外)及艺术专业的推免生英语须通过三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其他非英语专业的推荐免试生英语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英语专业的推免生必须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八)在国家级文艺、体育、科技比赛中获奖者,社会实践活动表现优异者,或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者,按规定予以适当考虑,但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九)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符合以下条件可不拘一格推荐: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中遴选推免生的条件。
2.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3.学生相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公示无异议。
4.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十)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师大〔2008〕8号)文件规定,无故欠费或恶意欠费学生不得参加推荐。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