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报考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全国统考科目由报考学校汇总后统一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复核;学校自命题科目由学校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
(二)复核材料提交
成绩复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1式2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准考证复印件1份。
4.委托书1份(委托他人代为复核时提供,本人亲自复核不用提供)。
提交时间:
2月21日-2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提交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行政楼219
联系部门: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研招科
联系电话:0871-65910081(兼传真)
(三)学校于3月1日前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四)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2.成绩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存在漏判、漏统、错统,不受理重新评卷(评分),不受理查阅评卷(评分)宽严幅度,不受理考试违规取消成绩科目的复核申请。
3.报考我校考生如遗忘考生编号,请点击以下链接,在“硕士考生查询系统”中输入身份证号可以查询。
http://stu.ynnu.***.cn
附件:
1.云南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