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推免生
1.考生的初试成绩占50%。
2.考生的复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50%)与复试总成绩(50%)相加。具体换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专业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总分为300分,按(初试成绩总分÷3)计算。
(2)如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专业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依此类推。
(二)推免生
推免生考试总成绩即为复试成绩,其专业笔试、面试所占复试权重及具体换算公式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说明:推免生专业笔试科目为2门。
(三)考试总成绩排序方式
1.推免生、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开排序(第一顺序)。
2.各专业分开排序(第二顺序)。不能几个专业一起排序,也不能按研究方向排序。
(四)成绩复核
如考生对复试成绩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招生处网站发布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暂行办法》。各招生学院不得自行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不得自行开展成绩复核。
2016年云南师范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及成绩复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