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分定向生源地,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即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中考成绩等级)分定向生源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如后一名有多个相同成绩的考生,则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有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如定向县(市、区)两年制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可在扩大到本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的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本市范围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定向县(市、区),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录取。
七、相关政策介绍和报名表下载
定向师范生实行“定向招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取得毕业并获得小学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培养协议办理正式录用和入编手续,安排到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工作。
具体政策文件和报名登记表请加入工作群或登陆我院招生服务网(http://www.***)查询和下载。
电话(兼传真):0775-2666516
电子邮箱: y2666516@***
工作Q群号:
收件地址: 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东校区)
(二)签订协议
被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
2016年玉林师范学院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师范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