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三二分段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为学院三二分段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三二分段转段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以及转段报名、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组织转段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转段选拔、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专业为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共2个专业,招生计划合计200人。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对口中职学校如下表:
专业名称对口中职学校对口中职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人数)中职学制高职学制模具设计与制造(560113)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模具制造技术(051500)503年2年阳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模具制造技术(051500)503年2年机电一体化技术(560301)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机电技术应用(051300)1003年2年
备注:具体招生数以省下达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招考对象
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的学生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对应中等职业教育2017届毕业生;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包含以下类别:
专业名称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部门模具设计与制造1.数控车中级技能证书;2.数控铣中级技能证书;3.普通车床中级技能证书;4.钳工中级技能证书;5.计算机操作证(中级)证书。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机电一体化技术1.钳工中级技能等级证书;2.电工上岗证;3.计算机辅助绘图员中级证书;4.维修电工中级证书;5.控制装置修理工中级证书;6.计算机操作证(中级)证书。1.国家或省(厅)局级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
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第十七条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一经录取,学院不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十八条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时间1制定并报送考核实施方案和招生章程2016年5月10日2各专业发布转段考核大纲2016年5月20日3组织转段学生报名2016年5月20日报考资格初审、公示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免试考生名单,以及录入考生信息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4各专业组织转段考核工作2016年6月28日5考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2016年7月10日前6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2016年7月16日7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2016年7月20日8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2016年7月30日9入学报到注册2017年9月
第十九条 考核方法
转段考核采取中职学校推荐与我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对口中职学校推荐
对口中职学校根据试点专业学生综合文化知识、技能水平和德育方面的表现,以不超过我院招生计划的1倍的比例,在试点专业报考学生中,择优推荐参加转段考核的学生。
2.学院考核
由学院会同对口中职学校制订具体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科目与分数:学院选拔考核科目包括专业理论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二个科目。专业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分。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实操、面试等相结合考核方式。
①“专业理论”采取笔试的方式开展。
“专业理论”笔试由我院负责试题编制,经审定后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考试。
②“专业技能”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我院负责专业技能题目的编制,经审核后,在对口中职学校组织考核。
(3)免试入学资格: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于考核申请表》,经我院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相对应专业。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我院统一办理录取通知书换领工作并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学籍。
第二十三条 录取的学生应在我院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我院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注销高职学籍,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职学校。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理论考试:45元/生;技能考核:机械类90元/生,其它70元/生。
第二十六条 收费方式:报考费用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统一收取,中职学校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阳江职业技术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学校名称及报考人数,并注明收费项目为“2016年三二分段转段考核费”),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到学院收费审核邮箱:
账号户名: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阳江滨海支行
账号户名: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账 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阳江滨海支行
第二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曾取。
监督电话:0662-2236298
传 真:0662-2236298
电子邮箱:yjxyjw@***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曾取。
监督电话:0662-2236298
传 真:0662-2236298
电子邮箱:yjxyjw@***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人:曾取。
监督电话:0662-2236298
传 真:0662-2236298
电子邮箱:yjxyjw@***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62-3362800、2239158
传 真:0662-3362800
电子邮箱:yj3362800@***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zsb/index.html
咨询电话:0662-3362800、2239158
传 真:0662-3362800
电子邮箱:yj3362800@***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zsb/index.html
咨询电话:0662-3362800、2239158
传 真:0662-3362800
电子邮箱:yj3362800@***
学院网址:http://******/
招生网址:http://******/zsb/index.html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阳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76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我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76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我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2016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76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我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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