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起点衔接试点录取工作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各市(州)、县(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前提前录取。中职-高职衔接试点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可参照各市(州)所辖县区普通高中低录取分数线执行,低不能低于150分。
各市(州)招生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录取情况,按照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报送录取学生信息和成绩。被衔接试点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考其他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
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高职‘3+2’衔接试点项目”和“中职--高职3+2”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