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及时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4、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5、我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6、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7、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时间为4月13日―16日,5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通过特快专递寄往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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