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招生办法、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加强招生宣传。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报考。
(三)严查违规行为。严格按教育部招生政策开展“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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